在我看来,生命里最让人痛心的变故就是你觉得美好的事情不美好了,或者说失去带给人的痛不欲生并不及人心里的某个光辉雕像被击碎那般深重。所以在与许多人错离之后,自己内心里多少有点沧海桑田的感念,虽然这样说出来很做作,可是经历教给我的,次数多了,怎么也得懂教训,大致这么说来,可能才叫成长。
我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像姜昕说得那样,经历怎样的打击和背叛后还能对未来充满希望,只能肯定目前还不算灰心绝望。当然, 在我回顾过去几年自己的悲伤透顶后,直觉得那样的时光真叫毛骨悚然,途经之时或许并不觉得,只有脱离苦海猜知泥淖之凄苦,随之便是对老天膜拜感恩——庆幸自己总算走上康庄大道了。
然而起初几次爱情带给你的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再记恨两人彼此间的埋怨,那最后剩下的是平淡如水的释怀么?这种结局明显就是理想国里团圆场面,生活远没有这么简单,但凡有过深刻纠缠的人,多数时候只想把对方置于千里之外,让内心想起的不管是不是伤心,但总不可能是开心,所以理智之人都不想做个长久的诉苦迷,“不想起”一般就代表着日子过得平静。
高中时,我买过纪伯伦的诗集,可是通篇下来,我基本没有记住什么好词佳句。有趣的是,这位黎巴嫩诗人让我可以背下的两句诗,一句是奕颖告诉我,另一句则是在一个同学的英文摘抄本上看见的。后面那句说得更好——之所以和那么多人相遇,是为了让我们明白,遇到对的那个人时能认出是他。因此,如果那个穿着斑马条纹体恤的人是对的话,我便觉得应该让你的模样让别人瞧见。因为我并没有其他的情人,也没有处于暧昧而需社交伎俩的异性朋友,最重要的是,我不相信那套所谓恋爱是私事,不可公开化的好笑理论。所以我惟恐自己这样张扬的叫嚣还显得小家子气,再大张旗鼓地写,于我也不为过。
大叔,“我爱你。”这句话再说千万遍,我也不怕别人知道。 |